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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人类数千年的政治史是一部用火与血写成的历史,相信亦不为过。人类的
政治史充满各种血腥和罪恶,其中造成种种血腥和罪恶的最主要原因是战乱。弱
肉强食是生物界的一条铁律,人类社会也不例外,而战争就是这条「森林铁律」
的最明显表现。历史上所曾出现的□赫一时的帝国,都是靠武力征服及残酷战争
建成的。其实侵略扩张不是强国的专利,历史上很多中等国家或甚至弱国也曾进
行侵略活动,或因争夺土地而与别国发生战争。
战争的祸害不仅在於对国家资源和军人生命的损耗,还在於战争期间所发生的种
种罪行。屠杀和奸淫掳掠是战争中常见的罪行,历史上便常有军人烧杀抢掠的例
子,损害了无数无辜平民的生命财产。如要将历代战争中所犯的种种罪行编写成
书,其结果恐怕是「罄南山之竹亦难书其恶」。
战争的祸害还在於人性的扭曲。在战争期间,一切在和平时期被视为罪大恶极的
各种犯罪行为都变得合法。军人在□杀的气氛下,杀人成了一种「集体无意识」
的行为,对杀人或其他暴行已变得麻木。一些平时本来善良的人,在战争期间也
变得穷凶极恶(注1)。当然某些人也许为他们辩解说,在战争中作战双方不是你死
便是我亡,军人如在作战时胆怯,就算不死於敌人手下,也会被己方的指挥官惩
罚或处死。但是历史上有大量事例说明,战争中所犯的各种罪行其实远远超出「
自卫」或「自保」的范围,是真正的犯罪。
历代发动战争和在战场上指挥进行各种罪行的战犯是应当受到制裁,或者至少受
到谴责的,但事实上某些战犯又偏偏受到很多人崇拜。过去的历史观主要是「英
雄史观」或者「成王败寇史观」,事实上,历代受到制裁或谴责的战犯只是那些
战争失败者;对於胜利者,人们却称为「英雄」,加以歌颂和崇拜,但这些英雄
其实只不过是进行「国际犯罪和集体屠杀」的杀人犯和恶棍(注2)。历史上的某些
「英雄」可能确是很出色的军事家或战士,也可能曾建立过某些功勋,但是对於
他们曾犯下的战争罪行,却应该加以揭露和鞭笞。
战争不是造成人类苦难的唯一原因,即使在和平时期历代人民也受着各种压迫。
在独裁专制政体下,人民只有服从统治者的义务,而没有影响政府决策的政治权
利。这种只有义务、没有权利的情况,本身已是不合理的。假如撇开政治权利不
谈,即使人民愿意做不过问政治的「顺民」,他们仍然逃不过专制政体所带来的
祸害,因为这种政体最容易产生暴君。
历史上曾出现无数暴君或昏君,他们或是穷奢极侈、横徵暴敛、役使人民;或是
穷兵黩武,将人民驱上战场,导致国破家亡。有时暴政的「暴」并不在於暴君个
人,而在於整个制度缺乏对人权的尊重。即使君主是一个不太荒淫的庸才,但在
暴政下所出现的各种苛政、酷吏,也构成对人权的践踏,历代的统治者便常以各
种酷刑迫害政敌或异见份子。
暴政的祸害并不仅仅及於直接遭受政治迫害的人,而且亦及於广大人民。在暴政
之下,常常发生统治集团内部的权力斗争和人民的抗暴,结果引致政治动乱或内
战,直接令广大人民受苦。即使不发生动乱,暴政亦会造成政治腐败和社会的不
公义。政府横徵暴敛、官吏贪脏枉法、政府与社会恶势力勾结共同压榨人民,这
些都是暴政造成的恶果。
更重要的是,政治腐败还直接影响国家的生产和经济发展。在中国古代,治理黄
河、淮河等水利工程不仅是有利发展生产的事业,而且还是关系人民生命财产的
要务。历代所发生的造成极大人命伤亡和经济损失的水灾都是由於政治腐败、水
利失收而造成的悲剧,在天灾之中其实有「人祸」的因素。
在当代尤其是在「後冷战时代」,经济发展成为各国「生死悠关」的头等要务,
而政治腐败所造成的经济混乱、外资撤走,更会阻碍一国的经济发展,令该国在
全球竞争中被淘汰。因此笔者要指出,人们实在不能再抱持一种天真的见解,以
为只要「生不入官门」便可置身事外。事实上这只是一种「政治冷漠的谬误」(Fallacy
of Political Apathy),暴政就像一张罗网一般,它将所有人民都笼罩在内。如
果我们将受暴政恶果影响的人民比喻作暴政的奴隶,那麽暴政就是一种「尽人皆
是的奴隶制」(注3)。
暴政不仅来自中央政府,在「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虽然中央政府的弊政未必能
贯彻执行,但这并不代表那里的人民便活在「世外桃源」中。事实上,古代世界
各国无不是阶级森严的社会,全社会都由各种专制独裁者统治。中央朝廷的专制
独裁者是君主,而在远离中央朝廷的地方,骑在人民头上的则是大大小小的「土
皇帝」- 各种贪官污吏、地主恶霸、土豪劣绅等等。
其实压迫还不仅在於政治层面,历史上还有各种经济上的压迫-剥削,而且这种压
迫更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计和福祉。马克思主义史学家对於历史上各种经济制度
下的剥削-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封建领主或地主对农民或农奴的剥削、资本家对
工人的剥削等,曾作过深入的分析。如果我们撇开政治上的偏见,那麽必须承认
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分析,虽然不全是真理,但确实反映了古代和近现代社会贫苦
人民的血泪史。
在当代,自称已消灭了「人剥削人」现象的共产政权,远远没有达成它所宣示的
理想。相反,共产政权却建立了历史上最专制的统治形式-极权统治,它也许曾消
灭了私人的剥削者-资本家,但国家和共产党却成了新的剥削者。无怪乎有些人把
共产政权称为「国家资本主义」,这不啻是对共产政权的莫大讽刺。
剥削可以不仅限於一国内,有时也可以是国际性的。从15世纪末开始,西方列强
便在世界各地夺取殖民地,及至19世纪末已将全世界瓜分完毕,形成了一个个殖
民帝国。殖民主义的本质便是国际性的剥削,宗主国将殖民地视为其原料供应地
、制成品市场和资本输出地,只许殖民地发展单一经济作物种植或简单的加工工
业,严重阻碍殖民地农业和工业的发展。某些宗主国甚至还限制殖民地与其他国
家,或殖民地之间的商业贸易,使殖民地的经济完全依赖於宗主国。
当这些殖民地在当代纷纷独立後,由於经济上对前宗主国的依附性,使它们不能
获得真正的独立自主,此即所谓「新殖民主义」。西方列强通过对国际贸易的垄
断和传统优势,以及本国的跨国公司,在经济上制肘着各前殖民地的经济发展,
使前殖民地在不公平的贸易关系下继续受前宗主国的剥削。
以上是从宏观-国家或社会整体的角度去看压迫,但在较微观的层面也同样存在种
种压迫。古代社会是男权社会,君权、父权和夫权构成了对社会半边天-妇女的叁
重压迫。男性,不论其处於社会哪个阶层,都是家庭中的家长,而很多时家长就
是家庭中的暴君,当代有关历代妇女地位的研究已揭示了她们的悲惨命运。但即
使在今天一些西方发达国家如美国,仍不时有虐妻虐儿的情况出现。而在各种家
庭暴力和性犯罪中,受害者亦常常是女性。这正可反映一个事实:某些男性骨子
里仍有男权统治的思想,常常企求对女性施行其淫威,甚至以暴力侵犯女性的人
权。
压迫不单表现为具体的行为,亦表现於态度上。歧视(包括阶级歧视、性别歧视、
种族歧视、对残障者的歧视等)便是这样的态度,在今天西方很多强调人权的国家
,种族歧视仍然是一个社会问题,社会潜伏着种族冲突的隐忧,随时有触发暴乱
的危机。当歧视成为普遍的态度,或甚至「制度化」後,便会变成具体的压迫行
为。历史上欧洲列强的贩卖黑奴、美国的黑奴制度、南非的种族隔离制度、纳粹
德国的种族灭绝政策,都是种族歧视的最可耻表现。
以上所谈到的种种压迫和剥削,虽然是不合理的,但它们都有「合法」的外衣,
即压迫者是国家、社会或某个阶层、团体的上层分子,压迫和剥削常常是通过法
律、政令、社会成规、道德规条等形式进行的。但除此之外,还常有「非法」的
掠夺形式,即各种刑事犯罪,如谋杀、殴打、抢劫、偷窃、勒索、强奸、贩毒等
。
这些犯罪虽然不是政治、经济层面的压迫和剥削,但其本质仍是「强凌弱,众暴
寡」。若从弱肉强食这条「森林铁律」的角度去看,贪官污吏搜刮民脂民膏跟匪
徒抢劫,基本上具有相同的性质,都是强者掠夺弱者的财产,只不过後者是更「
野蛮」、「原始」的掠夺方式而已。今天世界各个大都会几乎无不是罪恶的温床
。在某些城市的贫民窟,罪案无日无之,当地居民的生命财产时常受到威胁,其
生活质素并不比过着清苦生活的穷乡僻壤居民为佳。
有时罪案还可以采取有组织的形式,甚至威胁政府的统治,成为另一个骑在人民
头上的恶势力。土匪、流寇、黑帮、贩毒集团等都是有组织的犯罪势力,虽然它
们不是政治组织,但他们或者定期抢掠、攻州夺府,或者敲诈勒索、包娼庇赌。
有时甚至控制某些地区或群体,俨如「地下政府」,其压榨手段之残酷,绝不亚
於一个专制政府。
当这些恶势力与政府串通或将其势力渗透入政府时,便更加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部
分了。今天很多西方国家、东欧前共产国家、世界上很多华人聚居区(包括台湾和
很多西方国家的华侨聚居区)、西方国家很多亚裔移民聚居区,都有各种黑帮肆虐
横行。泰国、缅甸、哥伦比亚、秘鲁等国的贩毒集团更加割据一方,成为地方大
患。
综上所述,人类虽自称为异於禽兽的「万物之灵」,但是人类数千年的政治史却
悲哀地显示人类至今并未摆脱弱肉强食的「森林铁律」。如果人类以为他们的进
步只在於科技和生产力的不断改进,或者经济的不断繁荣,而不是人类自身的改
变,那麽这种「进步」只是用现代科技将弱肉强食的手段加以「现代化」的包装
,或者是用「经济繁荣」点缀一下弱肉强食的残酷现实,但其本质却没有改变。
注1:据报载,在1992年波斯尼亚内战爆发时,一些穆斯林族妇女曾遭塞尔维亚人
强奸,而据这些妇女说,这些强奸犯在战前本来是她们的善良邻居。
注2:此语出自英国历史哲学家波普尔(Popper)的名着《开放社会及其敌人》。
注3:此语出自马克思,原是描述上古时代的奴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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