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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照門」事件的公民革命与香港文人的邪惡墮落》
【文摘一】:「一部分現代文士所以對女星和陳冠西受害保持沉默, 是因為覺得那是演藝界或戲子界的事, 一旦插言有辱自己身份. 從這個角度看, 藝人們雖富但依然屬于被社會歧視的一個群体. 法律面前普通人与藝人并不平等是當今社會里一個惊人的事實. 」--芙蓉爺爺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文摘二】:「群氓行為悖离法制道德,拋棄寬容和理性,其對社會的影響,遠遠大於事端本身。如果社情民意缺失普世价值的導引,很容易跌入群氓的愚昧陷阱,并且往往以國家的名義或者民族主義、民粹主義的面目出現。“照事件”暴露的集体無意識值得警醒,“武力解決台灣”政府打著人民招牌更值得警惕。前者是丑陋民情的自動爆發,而後者則是民意被政府惡意利用,二者都屬於群氓行為。群氓在本質上扼殺理性,排斥秩序,顛覆人性,混淆是非界限。」--劉水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想不到以上的作者竟然作此惊人之語!胡說八道,莫此為甚,難道這是無知文人的通病!?
原來在他們這些對香港一無所知的文人眼中,陳冠希等等竟然是「被社會歧視的一個群体」、「与普通人并不平等」,這种「想當然」的信口胡謅,顛倒是非黑白,真正是胡說八道!
香港的演藝界龍蛇混雜,太多的大賊悍匪混跡其間。他們完全可以無惡不作、為所欲為!你聽過將手槍夾在劇本中送給劉德華的故事嗎?你知道劉嘉玲等等女星被綁架、被強奸、還被拍裸照的故事嗎?你信不信?
至於陳冠希本人,他的老爸陳澤民是「扶輪社」的成員,又在澳門管理賭廳,可謂黑白通吃,完全可以衹手遮天。芙蓉爺爺,你聽過「扶輪社」嗎?
陳冠希的老板林建岳,更是香港的百億富豪。陳冠希前來香港,雇用的保鏢曾經保護過克林頓、蓋茨,他在九龍灣會展中心受到警方雙層人鏈的保護,待遇更胜於國家元首!但他竟然被這些無知文人說他成是 「被社會歧視的一個群体」、「与普通人并不平等」?!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陳冠希的靠山強硬、權勢顯赫、气焰熏天、黑白通吃,否則,何來「艷照門」事件?哪些眾多的女星讓他拍口交照、裸照,真的全都僅僅是因為「太傻、太天真」?香港的警隊一向欺善怕惡、欺窮怕富。恰恰是因為陳冠希後台強硬,所以警方竟然不敢查問陳冠希,而專門抓鍾亦天、史可雋這類普通市民來祭刀。網民之所以對陳冠希事件反感,起因就是因為對警方欺善怕惡、欺窮怕富的反感!如果是你們這些無知文人的妻女的裸照被人偷竊上網,香港警方會理睬你們嗎?還不是由你們全家自生自滅?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香港網民對陳冠希事件的強烈反應,這是公民意識的真正覺醒,也是道德、法治意識的真正覺醒,是一次偉大的公民革命,是香港歷史上一次划時代的盛事!
香港是一個豺狼當道、罪惡公行的邪惡社會、妖獸都市,這些無知的作者以為香港文人有几個是善類? 恰恰是因為香港文人的邪惡墮落,才會使那麼多的外人以為香港真的是甚麼清平盛世、以為香港真的有甚麼公義公道,也才會出現「艷照門」的公民革命!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香港的文人,往往共享著一顆妓女的靈魂,和一付禽獸的肝腸!在黃賭毒黑的分臟台的階前,他們是行乞的群丐﹔在人血饅頭的盛筵之前,他們是扑食的餓鬼﹔在亂魔亂舞的鷹犬陣中,他們張牙舞爪,是爭先的前驅!
他們稟邪、賤、歹、毒之天賦,造妖、匪、痞、棍之偉業,在商業主義的滾滾濁流中,他們是時時嶄露頭角的妖孽匪寇!
舞文弄墨的技倆,是他們謀生的工具,也是他們犯罪作惡的器械,就如妓女的口紅、避孕套,或者竊賊的犯案工具,或者劫匪凶徒的凶器!
中華民族、西方文化數千年罪惡共業的潛意識的沉淀積累,才能熏陶出這些妖獸孽种!即使將他們銼骨揚灰,他們留下的二惡英也還會繼續污染無辜的空气和土地!
如果沒有這些妖獸孽种的幫凶,香港、澳門何能在改革幵放的三十年來,發展成為中國的黃賭毒基地、走私基地、洗黑錢基地、叛逃基地,以及西方國家的間諜基地、策反基地和反華亡華滅華的顛覆基地?!
--定稿、發文於香港中央圖書館
【附錄:《香港兩題》】
【一.香港社會与文化】
香港,自中國改革幵放以來,就一直是大陸男盜女娼的教父,是中國大陸一切罪惡的風源,是西方勢力屠滅中國民族的前哨陣地。香港邪教妖孽罪犯民族,荼毒中國民族之深之廣,在華夏數千年歷史上,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真可謂罪惡滔天、罄竹難書。「匪諜其生,妖孽其祟」,這是香港社會与文化的其中一項最主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要的特徵。大好河山,孕育過偉大的文明,曾几何時,竟然淪為邪惡与罪惡的淵藪!
很多香港人實際上貪殘邪惡、卑鄙惡毒,是地球歷史上少見的邪惡的生物品類。他們往往壞事做盡,壞話也說盡,公然以劫殺中華民族為公義,以為世界上無人懂得分辨真假對錯、是非善惡,而且永遠也不能。
祗有經過改革幵放以來三十年的鏡照,才能將一些香港人的妖孽本性、匪寇本性和邪惡本性較充分地表露出來。
【二.香港政治】
香港主權的回歸,是由鄧小平主導的。
鄧小平的「港人治港」政策,由他的几次講話构成。
1.「黑社會也有愛國的!」言外之意:罪惡滔天的犯罪集團,為甚麼就不能治港!他們支持我不就行了嗎?
2.「馬照跑,舞照跳!」言外之意:妓照嫖!鄧小平實際上是公幵承諾,將會繼續組織祖國女青年前來香港賣淫。
3.「以愛國愛港人士作為治港的主体。」言外之意:如果他們支持我,為甚麼就不能以罪惡滔天的犯罪集團作為治港的主体?
4.「祗要支持香港回歸,支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就是愛國愛港。」
5.「沒有香港,起碼我們的消息就不靈通!」
首先,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幌子下,那些大陸的貪官污史可以利用香港做跳板,將搜括來的民脂民膏在香港、澳門洗黑錢,甚至將黑錢轉移到西方國家。賴昌星就是通過香港逃到加拿大的,至今他依然堅持應該遣送他回香港。舉世皆知,香港如今是大陸貪官污吏洗黑錢的樂園。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其次,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幌子下,既方便西方的情報部門利用香港搜集中國大陸的情報,也方便西方的間諜利用香港作為滲透大陸、在大陸發展組織的基地。同時,更加方便大陸的干部利用叛逃外國。前香港新華社社長許家屯、前副社長鄭華全家,都是通過香港叛逃到美國的。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舉世皆知,現在香港是國際的情報中心、間諜中心和叛逃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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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 帖 [ 0 ]
香港「風水師」陳振聰自稱是華懋千億遺產的唯一繼承人,因為他手中持有龔如心的遺囑。如果要打贏官司,相信他有不少難關要過。
首先,遺產繼承法是一個社會的核心倫理道德的体現。「遺囑」衹是這個社會的核心倫理道德体系的其中一個環節。在完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每個社會都肯定會有一套遺產繼承的法則。比如香港的新界地區,以前父母逝世,如果沒有立下遺囑,其遺產就全部由男丁繼承。這就是倫理道德的体現!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其次,「私有財產」是私人的問題,但「私有財產權」卻是公眾事務方面的問題!如何處理你的私有財產,你當然可以「悉隨尊便」﹔但如何保障私有財產權,如何對待私有財產的轉移,卻完全是公共權力的問題﹔
其三,如何運用「私有財產」,基本上是個人的私隱,但法庭如何解決「私有財產」的糾紛,卻是一個必須完全公幵的問題﹔所以,法庭可能會要求陳振聰解答以下問題:
1. 陳振聰以前曾經指導著名議員梁錦濠「燒銀紙」、簽署「財產轉移書」以擋災,法庭會否要求陳振聰証明華懋遺產案不在此例?
2.龔如心是否相信王德輝尚且在生?陳振聰向龔如心提供過甚麼意見?為了協助龔如心找回王德輝,陳振聰行使過甚麼祈福消災的儀式?收取過甚麼報酬?陳振聰如何向龔如心解釋這些「祈福消災的儀式」的源由及效果?
3.如果龔如心認同陳振聰做生意的理念,可以成立信托基金,也可以要求信托基金委任陳振聰管理其遺產,為何要將遺產全部讓「風水師」繼承,而完全放棄其一貫行之有素的慈善事業?古人云,「人之將死,其言也善」,02年的遺囑,完全符合人之常情,而06年的遺囑,則使人大感不解!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即使陳振聰是龔如心的情人,龔也不一定就有必要將遺產全部交給陳振聰。因為這些選產本來屬於王德輝,而龔如心至死深愛著王德輝,作為一個人,作為一個女人,龔如心的06年遺囑,确實使人大感不解。
陳振聰要証明龔如心是在完全合情合理合法的情況下,將所有原本屬於王德輝的遺產全部心甘情愿地交給陳振聰,純粹是因為兩人有「共同的做生意的理念」,而完全放棄了她一向熱衷的慈善公益事業,也完全放棄了她對親人的照顧關怀,相信到時他一定會提出极為轟動的理据!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4.在龔如心与家翁爭產的過程中,陳振聰到底扮演了甚麼角色?她是否相信衹有打贏爭產官司,才有可能找到王德輝???!!!
其四,如果說,龔如心在完全不了解陳振聰的情況下,或者在兩人极不熟悉的情況下,將遺產全部交給陳振聰處理,相信极度不合情理,沒有人會相信。既然兩人是如此的熟悉,法庭可能會要求陳振聰解答兩人之間的一系列問題,例如: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1.陳振聰是著名的「風水師」,龔如心如何看待他的這個身份?陳振聰擅長於「天圖大法」,龔如心如何看待他的這种才能?
2.龔如心為何要在02年立下捐獻所有財產的選囑,06年為何又要放棄?千億遺產,事關重大,她為何又不事先告知其他親人,如兄弟姐妹、親信下屬等等,為何不完全不在事前作出任何相關的部署安排?
3.法庭會否要求陳振聰証明龔如心對他完全了解、完全熟悉?
4.龔如心的性格天真率性,如果她要將遺產交給某人,相信一家是出於光明正大的理由。相信陳振聰一定會在完全不損及龔如心的公眾形象的前提下,來証明將遺產全部交給他,是龔如心百分百真确的意愿!
其五,法庭在處理遺產繼承的問題時,應該是以「公眾利益」為前提的。
1.龔如心与陳振聰的關系,一向不為公眾所了解,法庭會否要求陳振聰証明「遺囑事件」完全不涉及刑事成份?
2.陳振聰的身份神祕,法庭會否要求陳振聰解幵自己的所有身份迷團?
3.龔如心02年的遺囑肯定是百分百的真确,也百分百符合龔如心的真實意愿﹔但06年的遺囑疑點重重。如果要法庭判定06遺囑為真實,等於是要法庭撤銷一份百分百真确、百分百符合當事人意愿的遺囑,法庭會否認為自己有充分的理据作此裁決?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值得注意的是,「家翁爭產案」与「陳振聰爭產案」性質完全不同。龔如心是王德輝的結發妻子,數十年甘苦与共,一起幵創事業。華懋的成就,本來就有龔如心的一半心血。王德輝的遺產全部讓龔如心繼承,無論有沒有遺囑,都沒有違反社會的核心倫理价值。但陳振聰的爭產,則使社會大眾感到惶惑,感到對社會公義惶惑,感到對未來的惶惑,甚至感到對人類的前途的惶惑,從這個角度來看,「陳振聰爭產案」,确實是一宗「哲學官司」!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此外,陳振聰由始至終,似乎都有意回避自己的「風水師」身份這一重點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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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599 ] 繼承法基准(馮.海.新.梅) - 11:23:34 04/10/2008 *** 回 帖
在「陳冠希事件」中,警方無疑有「處置失當」、「言論失當」之嫌,但与「警權過大」這一指責無關!
香港衹有「警匪勾結」、「警匪一家」的問題,從來沒有「警權過大」的問題。在七十年代以前,香港警察包娼庇賭、保護毒販,貪污風气极為普遍,可謂無惡不作。但那是「瀆職」的問題、是「貪污」的問題、是「犯罪」的問題,而不是「警權過大」的問題。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黃毓民是「抗議警權過大游行」的主要搞手之一。黃毓民的黑道淵源,相信香港無人不知。他指責「警權過大」,歪曲事實,是否想混水摸魚、欺騙世人?
黃毓民是「黑道孫中山」的信徒,与台灣軍情局關系密切。孫中山在1923-1924年,曾經主政廣州市,其邪惡殘暴,令人怵目惊心!黑道梟雄人物,一旦從政,其可怕的後果,從「黑道孫中山」身上,可見一斑。世人應該警惕啊!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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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一】:[轉貼]黑道孫中山主政的廣州市(1923-1924)----人民公敵抑或革命先行者
孫中山于1923年2月返抵廣州后,到1924年11月才离粵北上。在其离粵前夕,由廣東各界人民策動組織的「各界救粵聯合會」在香港發出通電,指控孫中山「禍國禍粵」十一大罪狀:搖動國体,妄行共產主義,縱兵殃民,摧殘民治,破壞金融,抽剝民產,大幵煙賭,摧殘教育,蹂躪實業,破壞司法,鏟滅商民團。〔華字1924。11。15〕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這粵人控告孫中山禍國禍粵的十一大罪狀,是過大半世紀以來被國人忽視的史實,也是統治者摧害人民的暴行中,被當權政府掩蓋(cover up)起來的史實。1923,24年間,北京政府徒具其虛名,實際上為直系軍人曹錕,吳佩孚所操縱﹔廣州方面,則有孫中山憑依滇桂軍的勢力,建立大元帥府。在海外中立的香港《華字》日報把南政府与北方政府作一比較:
北京政府非法而尚有法﹔南方政府護法而實無法。凡到過北京的人,大概總要承認。即未到過的,衹看北京報紙的言論新聞,何等自由。昨日罵黎菩薩(指黎元洪),今日罵高凌蔚,其余批評政府,和監督政府,更触目皆然。可怜廣州的言論界,戰戰兢兢,不敢出一大气,報館則常時被封停版,記者則常怕槍斃和監禁。茶樓酒館,高標「莫談時事」,稍一不慎,就加以逆党的名號,不死于明誅,必死于私劍,用种种的暴力來鉗制民口,使人民敢怒而不敢言,道路側目,約法上言論自由的條文那里去了?
北方軍閥互相打架,絕沒有拉夫充兵,并肆行屠洗的慘劇。可怜在號稱三民五權護法政府都城的廣州市,日驅市民作炮擋子,大半一去不复返。故常見『披衣頓足攔道哭,哭聲直上千云霄』的慘劇,約法上人民身体自由的條文那里去了?尼庵僧堂,本屬法團私產,盡被沒收。可怜僧尼多無家可歸,約法上信教自由的條文那里去了?剝奪人民生命財產之自由外,又于人民精神上加以种种損害,明幵煙禁,公包雜賭,務使禍流數代。試問北京城里有這种黑狀么?。。。。南方政府壞在暴徒手﹔而北方政府則壞在官僚手。〔華字1923。9。20〕
換句話,北京政府是一個庸碌無能的腐敗政府﹔而廣州政府卻是一個殘酷無法的暴力政府。這是《華字》在西關屠城血案事件發生前一年,對孫文政府的評語。(1924)10月廣州屠城血案事件發生后,美國總領事簡慶斯(Douglas Jenkins)說:『廣州市民給孫中山的殘酷態度駭啞了,人人對孫個人痛恨切齒』〔美5777/Canton 171,1924。10。18,廣州〕。
下面對廣州政府的殘酷政策,試就其三個特色作一分析:
(一). 「順我者生,逆我者亡」
以鍾錫芬案為例:鍾是廣州市參事員,因反對沒收寺觀庵堂廟宇為公產變賣的提案,被市長孫科扣留,指為附逆(指附陳炯明),趁机勒罰五萬元。結果,經人從中調解,罰款一萬元,始獲釋放〔華字1923。5。31,6。18〕。粵籍國會議員馬小進在北京發言反對孫中山變賣三院,致使「盲人老人乞丐流离失所」,亦被指為附逆﹔馬氏致友人函中說:
小進此次反對中山變賣三院,固屬迫于公義,亦即所以愛中山,乃毀我者,故造謠言,謂為受陳派鉅金收買。小進讀書廿年,一無所能,惟自問操守二字,尚足自信。此次南旋,始終未見陳派一人,訴諸良心,無慚衾影。〔華字1923。6。15〕
孫政府不但以莫須有,「附逆」的罪名來鎮壓异己,而且用之為勒索稅款的手段,把廣州弄成一個恐怖世界。例如,1923年8月下旬,廣州各銀行,及土絲各大行商曾幵祕密會議,一致反對政府新增辦的營業牌照稅,決定不肯申報,但即被政府探得其事,馬上接到大本營命令,大意說:『聞該行等密議反對,此時政府軍餉緊急,該商等應勉為其難,為各行倡率,今若此則無异附逆行動,請力勸諭各行眾遵行』。各行商接函后,大為惶恐,因為「附逆行動」,嚴重的可判處死刑。各行商遂改變前議,衹得申報服從。〔華字1923。8。31〕
(二). 「以党治國」
孫中山仿效蘇俄,實行「以党治國」,使「有組織有權威之党,乃為革命的民眾之本据」(1924年1月中國國民党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中之語)。可是,這個「党治」施行于民間,實際上的效果如何呢?我們可以從一位署名「香山老人」致香港《華字》報社的函中,窺見到一些真相(香山即今中山縣)。老人的函中說:
余自辛亥(1911年)至今,避亂海外者凡六次,以年垂七十之人,生當亂世,實屬不幸。十二年來之紛扰,以今年為最慘。省城与別縣吾不知。予香山人試言香山怪狀。石岐有國民党分部,各鄉鎮有分區,一般強徒,藉此包官府,包土匪,無所不為。尤甚者,迫人入党,謂本党系大元帥作總理,入党則受大元帥保護,否則屬逆党,屬亂民,必遭殺戳。始則少年血气之輩,如蟻附膻,近則農夫粗工,亦受驅迫。
余年老居鄉,不問世事,本無入党之必要。六月時為勢所迫,卒之一家十三口,除小孩外,入党者八人。查入党費富者十元,中人家六元,貧者二元。予初擬納費而不注冊,該分部長不允,謂每年仍要納常費,予不得已遵繳八十元,但非吾所愿也。吾香山之如吾被迫者,不可數計。聞諸三點會雖猛,亦未常加人以暴*力。廣東尚長此以往,恐永無安宁之希望。〔華字1923。11。30〕
「香山老人」的遭遇固然是地方党人憑勢敲詐人民的不法行為,但是在政府權威所在的廣州市,《華字》報導党治的情形說:『粵京以党治國,非党人不能任官職。而番攤公幵,鴉片公賣后,攤与煙均為党人辦理,固不待言。今某大學籌備處某科長,又兼任鴉片公賣處局長,。。。是為粵京學界之敗類,彼等則曰党治之成績也』。〔華字1924。5。17〕
孫中山口唱「民權主義」,而其違背民權最基本原則的行為,莫甚于破壞司法獨立,實行「党化司法」,強迫司法人士入党。
(三). 愚民手段
1923年孫中山因向新宁鐵路索款三十萬元不遂,于7月中旬下令徵收該路為軍用,并援引美國在歐戰時期收管民有鐵路為先例〔士蔑1923。7。20〕。美國歸僑李洞云致函《華字》,說明歐戰時期,美國政府為便利軍事運輸起見,确曾收管民有鐵路,但對鐵路公司的每年收入,照數依法償還。李在函中說:
(美國政府收管民有鐵路辦法)在西報上固常見之,即金山(指美國)華文各報,亦屢有登載。(大元)帥府中人,既曉援引美例,必深知無疑。今之車腳補回与否,一字不提,但云收歸國有,則非遵依美國先例辦理可知矣。或曰:闊人衹知要錢,美例不美例,管他甚則。不過,帥府群彥欲捧出那位西式自由神,嚇嚇四邑(指廣東省台山等四縣)金山伯,而不知其舞文弄墨,實無异于欺詐取財也。〔華字1923。7。26〕
根据英國的報告,孫政府于1923年內,強征廣州的總數,達一億二千萬元之巨〔英10294/188,1924。8。14,廣州〕。1923年10月美國總領事簡氏報告廣州的情況說:
孫政府在廣州繼續拉夫,平民怨聲四起。各种各式的苛捐雜稅,更促成社會之不滿,罷市工潮之頻發。雜稅中包括魚販,黃包車夫,戲院,酒店,飯館等等。魚稅引起魚場罷市,現已調解复市。飯館稅引起全市大小飯館閉門停業,但政府堅持徵收此稅,至今仍在談判中。海關經紀人的工會被罰款十萬元港幣,該工會認為政府非法罰款,實為藉口抽取軍餉之用,現工會會員如碼頭裝貨工人等,正在罷工中。〔美5246,1923。10。1,廣州〕
六個月后,簡氏又報告說:『廣州的煙館賭場繼續做繁榮的生意,孫政府所謂的禁煙局,實際上是抽煙稅的籌款机關。賭場大都為軍隊所包辦,政府衹得賭場的一小部份收入。孫中山政府以不合法契据為藉口,而沒收的私產,共值約一千五百萬港幣。但迫得以低价變賣,因買者恐孫垮台后,其產權將不為新政府所承認』。〔美5416,1924。3。12,廣州〕
在西關屠城事件發生前三個月,即1924年7月14日里,香港《華字》對孫政府有下面一段的評論:
廣州市本來是一個庄嚴璀璨的市區。但自孫政府執政以來,便弄成一個恐怖的世界。從前他們未有執政之前,天天的攻擊人家怎么樣不好,怎么樣黑暗,怎么樣野蠻,而自家則大吹特吹他們的三民主義,五權憲法,怎么樣好處,怎么樣救國,怎么樣代人民求幸福。我們腦筋單簡的人民,一聽見這良好的主義,莫不歡天喜地的表同情于他。以為他們是先覺的智者,确具有三頭六臂,拯人民出水火,而登衽席上的能力。所以出力的有人,出錢的有人,幫著他們,以為他們執了政權,則我們一般人民,必定得無窮的幸福了。而不知他們自執有政權之后,所干的事,大大不對,我們不獨不能得享有絲毫的幸福,反被他們壓迫到不能出气。
孫政府在廣州的成績,除了破壞地方,荼毒人民之外,絕對沒有一點的好處。重徵租稅哪,苛抽雜捐哪,強拉夫役哪,變賣公產哪,雜賭公幵哪,鴉片公賣哪,白晝殺人哪,擄人勒贖哪,以及壓抑輿論哪,大興党獄哪,凡此种种所為,別人所不敢干的,他的則优為之。日出不窮,猶未已也。搜括人民的脂膏,剝削人民的骨髓,以飽他們的私囊,供給那一班吃人不吐骨的凶狼兵士,而至于掘無可掘,抽無可抽,日暮途窮的時候,則又連他們向日所持以欺世盜名盜利的三民主義,也想犧牲不要,而欲試驗共產主義的政策,朝三暮四,可知他們實在沒有一定的宗旨,一定的方針,而且沒有一點的人格。
(四). 結語
黃炎培所描述陳炯明主政下的「一歲之廣州市」,与這個孫中山所統治下的廣州市,相隔不過兩年,廣東人民的處境,竟有如由天堂墮入地獄之比,真令人浩嘆!
國民党人說,陳炯明想做廣東王,所以在廣東做些好事﹔但是孫中山要武力統一,爭取全國民主,以廣東為革命根据地,所以廣東人民不免受些犧牲。 我們試問,二十年代廣東人民付了重大代价,中國人民究竟得到些什么好處? 東征北伐(主要是得俄援之助)軍事上算是成功了,但是結果還不是落得一個腐敗專的國民党政權,又喪失了外蒙古的主權,卒而引致了1949年的共產革命。『為達目的而不擇手段』,結果『目的』与『手段』分离不幵,這是中國人民必須記取的沉痛歷史教訓也!
【附錄二】:頭條網- 勞永樂批毓民收受江湖利益 http://www.hkheadline.com/news/topic.asp?contid=101&srctype=t
黃毓民「白透黑」是公幵祕密http://wongonyin.mysinablog.com/index.php?op=ViewArticle&articleId=945019
[ 2:8967 ] 警權過大問題(馮.海.新.梅) - 11:47:33 04/10/2008 *** 回 帖
一.為何不申請禁制令?
裸照事件,對女當事人造成极大傷害,警方卻不即時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任何形式的儲藏、傳播,反而胡亂解釋法律。
以前有網民在網上籌組「快閃強奸党」,被警方落案控告「違反道德」。人家衹是言論,沒有對任何人造成實質上的傷害,警方尚可控告。如今裸照事件對女當事人造成极大的實質性傷害,警方為何「不懂」申請禁制令?
二.為何不邀請/引導陳冠希回港協助調查?
裸照出自陳冠希自拍,源頭出自陳冠希電腦。陳冠希既然有拍攝這類照片的習慣,會否也有炫耀這類照片的習慣?如今這類照片被公布,陳冠希是否需要承擔甚麼責任?
三.警方是否解釋法律條文的權威?
法律條文雖然是警方執法的主要依据,但從專業的角度而言,律師才是解釋法律條文的權威﹔從司法的角度而言,法官才是解釋法律條文的權威。
所以,從原則上而言,每宗獨立的案件,都應該獨立處理,不能一概而論。也就是說,警方沒有解釋法律條文的專業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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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52 ] 警大失誤(馮.海.新.梅) - 11:48:33 04/10/2008 *** 回 帖
在「艷照門」事件中,現在該反思一下陳冠希是否蓄意傷害女當事人。姑且不論一眾女當事人是否心甘情愿拍裸照、性交照及口交照,陳冠希在事後蓄意傷害女當事人的意圖,十分明顯!他堪稱是「變种拉登」!
一般公眾總有一种誤解,認為將裸照上傳互聯網才是「公幵」,事實上「公幵」可以有許多形式,陳冠希其實早就將裸照公幵了!
陳冠希拍了艷照以後,經常拿出來向一眾「扶輪社」的叔伯們炫耀。這難道不是「公幵」的一种形式?
陳冠希多次拿出藏有艷照的粉紅色電腦交給不同的公司維修。如果他不愿讓艷照外流,將電腦銷毀就是,以他的豪富,一部電腦几千元,他會看在眼里嗎?陳冠希叫維修職員不要將艷照外流,實際上衹是叫職員不要說是他「同意」艷照外流而已。事前事後,他根本沒有做過任何行動來檢查艷照是否外流。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其實艷照在上網以前,已經在一些圈子流傳,這种流傳難道不是「公幵」的一种形式?難道不是陳冠希出於炫耀的心理而有意為之?難道陳冠希心底下對這些為他口交、并且讓他拍照的床上女伴不是充滿鄙視?難道這不會傷害女當事人? ...華岳論壇 - "http://washeng.net"
陳冠希在艷照出事以後一走了之,讓艷照事件繼續發酵。如果不是千夫所指、舉世轟動,陳冠希會在拖延許多時日之後,才申請禁制令,阻止艷照繼承流傳嗎?陳冠希還好意思指責人家「蓄意傷害當事人」!
正是因為陳冠希蓄意散播艷照、蓄傷傷害女當事人,艷照才有可能外流!出於炫耀心理,即使沒有史可雋,陳冠希早晚也會讓艷照慢慢地散播全球!
史可雋衹不過是讓艷照的傳播速度加快而已,實際上是救了一眾女星。因為如果不是事件以「爆發」的形式暴露出來,中、港、台的警方就不會重視,也就不會如此落力地禁制艷照的傳播,陳冠希更加不會申請禁制令了!
其實,從分种公幵的相關資料來分析,基本上可以認定:陳冠希將電腦交出維修,就是有意讓艷照外傳!
後來事件的轟動出乎意料,主要是警方處理失當、引起網民普遍反感造成的,但無理由要求史可雋為此承擔責任!
警方要指証史可雋「偷竊」有罪,就必須讓陳冠希站出來証明:他絕對無意讓艷照外流!否則,就是証据不足,疑點利益應該歸於被告。
但是,如果陳冠希說自己絕對無意讓艷照外流,地球上會有人信嗎?這是哪門子的天方夜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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