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撞机事件上總的感覺還是缺少法律程序
撞机事件發生后,中美雙方吵吵嚷嚷。論壇上許多人提出了許多處理辦法,
而中國政府的態度似乎是,衹要美國政府道歉,賠償,就可以放人,關心的是一
個美國政府的態度,居然好象還總是在搞政府之間的談判。
而我認為,所有這些都在說明中國在處理這方面的問題缺少一個法制概念,
缺少法律程序。
打個比方吧,如果抓到了一個殺人犯,怎么處置,相信大家不會進行討論,
不會說這個主張把他斃了,那個主張無罪釋放,還有的主張讓他反省,等等。因
為殺人犯這件事大家都知道要通過法律來解決。當然也不會有什么關于怎么處理
殺人犯的談判。
無論民族主義的辦法也好,同美國友好的辦法也好,民主派的辦法也好,衹
要中國政府照著任何一种辦法做,都是法制不成熟的表現。
因此,我認為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當檢查一下我國有沒有一個法律,當某外國
的間諜飛机在外海偵察,并非法闖入我國領土強行降落時,是怎么處理的,處理
流程是什么,這流程是關,那么就關起來,這流程是放,那么就放了,一切照章
辦事。
就算是沒有這么個法律,也可以召幵一個緊急會議定一個臨時的法律。比如
在1986年學潮時,有許多學生居然貼小字報,居然還游行,這還了得,破壞安定
團結的大事嘛,學生們應當好好學習,怎么能有游行的權利呢?而且還不事先申
請。領導們感到了問題的嚴重性,于是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就赶緊制定游行法,并
制定法律禁止各种形式的大字報小字報。
那么這件事情也應當這樣,全國人大常委會應當召幵一個緊急會議,這會議
并不是譴責美國的行為,而是赶緊制定一個外國間諜飛机闖入我國處理辦法。
這件事情怎么會鬧到兩國政府談判呢?而且談的任何結果,自然第三國也适
用。比如美國這次這么干人員都釋放了,那么下次印度或者越南對我國進行偵察
撞毀我飛机強行降落也就必須這么辦。如果美國這次道歉了就放人,那么其它第
三國也是這樣。那么就要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歉法,在什么情況下要求對方
道歉,如果對方不道歉下一步應對程序是什么,什么情況下我們要向對方道歉。
請注意我在此文中并沒有任何怎么樣處理的主張,我的意思是不管什么主張,
需要有一個法律的程序來辦這件事。
那么,既然不肯照法律程序來,要談判,要搞什么對方道歉就放人。那么好
吧,就搞出一個對等條約,就是說美國在公海我國領土附近進行飛行偵察屬合法,
那么我國在公海沿美國海岸進行飛行偵察也屬合法。美國撞毀我飛机不打招呼在
我机場降落屬合法,那么我机撞毀美机在美机場降落也就屬合法,無非也是向美
國政府道歉一下就成。
那么,是中美關系專門這樣么?第三國是否利益均沾?古巴派飛机硬闖美國
也屬合法?印度派飛机硬闖我國也屬合法?
這些我都沒有觀點,由著法律定好了。我這么一個網上混混當然沒有左右法
律怎么定的權力,但是我關心的是,要有這么個法律程序。
我是不喜歡中國官員玩文字游戲的,這玩文字游戲似乎不是在對付美國,倒
是在對付中國的老百姓,也就是唐家旋這次說的,要向中國人民交代。但這個交
代會不會有糊弄中國老百姓的意思呢?能不能找到即在老百姓面前作“維護國家
主權”狀,又能夠討得美國的歡心,還能夠平息軍方的怒气的辦法?唉呀這當官
的可真不容易,左搞平衡右搞平衡,真是難死了。所以打死我我也不當官,我可
搞不了這個平衡。當然啦,其實是狐理吃不著葡萄嫌葡萄酸,那么多人打破頭都
搶的事,我想擠一份門也沒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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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事想在網上發議論,但不想交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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